自2008年起,台北電影節的「台北電影獎」的機制有了一些變化,往年象徵最高榮譽的不分類百萬首獎改為只有「劇情長片」可以角逐,然後也在「劇情長片」的增設許多過去所沒有的獎項,像是最佳編劇獎、最佳男女演員、最佳新人、美術、音樂、攝影…等技術獎項。
換句話說,往年像短片《兩個夏天》、實驗片《星塵15749001》、動畫片《女子》、紀錄片《無米樂》…等影片奪得百萬首獎的榮景將因為競賽規則的改變,而不會再出現。紀錄片工會日前對這樣的情形發表了聲明,認為創作應該公平地被對待,並享有公平的競爭機會。
過往,台北電影節總是被推崇和尊敬,那是因為影節存在著一種兼容並蓄、開放跨越的精神。那種純粹看待影像創作,不因為類型偏好,不以資金多寡、不用技術成 熟與否做為評審先決考量的給獎方式,甚至成為一種典範和特色,讓更多人認識了不同類型的影像創作,南方影展的首獎「南方獎」也有著與之看齊的類似意味。
也正是因為這份傳統如此重要,改變競賽辦法後的台北電影節,就彷彿立國精神消失了一般,在定位上像極了「金馬獎」。雖然今年提供了50萬的評審團大獎給 「非劇情片」角逐,但這樣的措舉反而像是一種「降格」的表徵,一種用製作規模來取決電影好壞的勢利標準。獨尊「劇情長片」,其餘免談!況且,假若改變百萬 首獎競賽辦法的原因是因為各類型影片難以相互比較,那麼,難道提供50萬的非劇情片獎金就符合邏輯?
百萬首獎對許多影像創作者來說不只是榮譽,也有許多實質上的幫助。對劇情長片來說,一百萬可能只是電影總預算的30分之一。但對台灣紀錄片、實驗片、動畫 片、短片來說,一百萬獎金甚至已經到了總預算的2分之一以上。假若獲獎了,無論在精神上、在現實上,都能鼓勵並擔保著優秀創作者有足夠的資源能繼續創作下 去!光是這點,獎項的給予就有著截然不同的意義。
影展的宗旨之一,除了鼓勵優秀創作,刺激整體環境外,培育觀眾也是另一重要任務。令人難以理解的是,翻開節目手冊,競賽類的台灣影片裡,劇情長片的《渺 渺》只放映一場,其餘全都兩場;紀錄片共有十部影片入圍,但卻有六部影片只放映一場(《赤陽》、《尋情歷險記》、《油症》、《西藏台北》、《練將》、《最 遙遠的愛》),其餘放映兩場;而短片、動畫,每部片都會放映三次。
所謂公平原則在哪呢?觀眾票選獎是否有根植於外在的公平條件呢?難道影節不應該公平對待影片,以及儘可能的推促台灣影像創作,建立與觀眾交流的平台嗎?
影展的每個細節,不只是各自表述的問題,更深層的來說,其實在在反映著主事者的核心想法和思維。撇去執行上的問題先不談,台北電影節如此對待這些不是那麼主流的「非劇情片長片」(特別是紀錄片),這樣的勢利心態,已持續的令人感到傷心與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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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台北電影節策展人游惠貞專訪
http://www.funscreen.com.tw/head.asp?H_No=248&period=211
陳儒修、聞天祥看台北電影節
http://www.funscreen.com.tw/head.asp?H_No=249&period=212
換句話說,往年像短片《兩個夏天》、實驗片《星塵15749001》、動畫片《女子》、紀錄片《無米樂》…等影片奪得百萬首獎的榮景將因為競賽規則的改變,而不會再出現。紀錄片工會日前對這樣的情形發表了聲明,認為創作應該公平地被對待,並享有公平的競爭機會。
過往,台北電影節總是被推崇和尊敬,那是因為影節存在著一種兼容並蓄、開放跨越的精神。那種純粹看待影像創作,不因為類型偏好,不以資金多寡、不用技術成 熟與否做為評審先決考量的給獎方式,甚至成為一種典範和特色,讓更多人認識了不同類型的影像創作,南方影展的首獎「南方獎」也有著與之看齊的類似意味。
也正是因為這份傳統如此重要,改變競賽辦法後的台北電影節,就彷彿立國精神消失了一般,在定位上像極了「金馬獎」。雖然今年提供了50萬的評審團大獎給 「非劇情片」角逐,但這樣的措舉反而像是一種「降格」的表徵,一種用製作規模來取決電影好壞的勢利標準。獨尊「劇情長片」,其餘免談!況且,假若改變百萬 首獎競賽辦法的原因是因為各類型影片難以相互比較,那麼,難道提供50萬的非劇情片獎金就符合邏輯?
百萬首獎對許多影像創作者來說不只是榮譽,也有許多實質上的幫助。對劇情長片來說,一百萬可能只是電影總預算的30分之一。但對台灣紀錄片、實驗片、動畫 片、短片來說,一百萬獎金甚至已經到了總預算的2分之一以上。假若獲獎了,無論在精神上、在現實上,都能鼓勵並擔保著優秀創作者有足夠的資源能繼續創作下 去!光是這點,獎項的給予就有著截然不同的意義。
影展的宗旨之一,除了鼓勵優秀創作,刺激整體環境外,培育觀眾也是另一重要任務。令人難以理解的是,翻開節目手冊,競賽類的台灣影片裡,劇情長片的《渺 渺》只放映一場,其餘全都兩場;紀錄片共有十部影片入圍,但卻有六部影片只放映一場(《赤陽》、《尋情歷險記》、《油症》、《西藏台北》、《練將》、《最 遙遠的愛》),其餘放映兩場;而短片、動畫,每部片都會放映三次。
所謂公平原則在哪呢?觀眾票選獎是否有根植於外在的公平條件呢?難道影節不應該公平對待影片,以及儘可能的推促台灣影像創作,建立與觀眾交流的平台嗎?
影展的每個細節,不只是各自表述的問題,更深層的來說,其實在在反映著主事者的核心想法和思維。撇去執行上的問題先不談,台北電影節如此對待這些不是那麼主流的「非劇情片長片」(特別是紀錄片),這樣的勢利心態,已持續的令人感到傷心與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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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台北電影節策展人游惠貞專訪
http://www.funscreen.com.tw/head.asp?H_No=248&period=211
陳儒修、聞天祥看台北電影節
http://www.funscreen.com.tw/head.asp?H_No=249&period=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