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電視VS.紀錄片】關於「紀錄觀點」的幾個觀點記錄(文/魏玓)

重要資源和平台的雙面性

1990年代晚期是台灣紀錄片生產相對制度化的關鍵時期。1997年起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增設「電影、廣播、電視類」補助項目(後於2001年更名為「視聽媒體藝術類」),其中紀錄片製作是重點補助項目。其次,1998年新聞局推出「電影短片及紀錄片輔導金辦法」(簡稱「短輔」),又增加了一個紀錄片製作的補助來源。同年,國立台南藝術大學成立音像紀錄研究所,成為國內首創的專業紀錄片創作人才培育機構,對於紀錄片創作的生態也帶來重要影響。

不過,這個時期最重要的發展,仍屬1998年的公共電視建台。公視從籌備期間就相當注重紀錄片製播,建台後延續並擴大此一節目類型的發展。隔年開闢常態性的紀錄片節目「紀錄觀點」(每週播出一小時),也成為國內最具指標性的紀錄片生產與播出平台。

公視之所以比其他紀錄片補助制度重要,首先是在數量上。國藝會視聽藝術補助與短輔補助的紀錄片每年都在十部以下,但公視「紀錄觀點」每年生產或委製的紀錄片就在十部到二十部之間,這尚不包括「觀點短片」以及節目部的其他紀錄片製作。其次是穩定度。短輔和國藝會補助每年都必須視整體預算與其他補助項目之競爭狀況來調整補助規模,但是公視投注紀錄片的預算分配則相對穩定。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則是公視本身就是一個固定的播出管道。由於新聞局與國藝會的補助制度並不包含作品完成之後的發行與上映環節,接受補助之成品無法有效普及,形成補助制度的一大缺失。相對的,公視雖然在電視環境中仍屬弱勢,但卻能提供作品與觀眾互動的基本管道。除了上述制度上的重要性,「紀錄觀點」本身還形成一個具有品牌意義的節目欄位,對於能夠在該節目播出的紀錄片及其作者,也相對比較受到重視和獲得較多形象資本。

如果說晚近十年來台灣紀錄片有什麼正面的發展,「紀錄觀點」這樣具有關鍵地位的紀錄片製播平台,當然功不可沒。然而相對的,越穩定、越有影響力、越具「建制性」地位(the established)的製播組織,也越有可能帶來系統性的負面影響。因此,對於「紀錄觀點」的檢視,我們也就越有理由採取較為嚴苛的態度和標準。


「多元創作,獨立觀點」的運作檢討

根據本期對於「紀錄觀點」製作人古國威的訪談,他認為這個節目「強調新聞性和批判性,追求社會正義,呈現真實」。這個對於「紀錄觀點」製作宗旨的描述,我想大部分的觀眾都不會否定;特別是當我們回想起諸如《島國殺人記事》、《山有多高》、《無米樂》等等這些對於社會議題積極介入、關懷弱勢,同時也膾炙人口的作品。

然而,主觀意圖上的追求,是否就能做到「紀錄觀點」網站上所標榜的「多元創作,獨立觀點」特色?我們至少可以從幾個方面來做檢視。首先是製作模式,特別是題材和作者的選擇;其次是主題、觀點和風格上的引導,最後則是資源分配的問題。

與其他補助機制的完全公開徵案不同,「紀錄觀點」的製作案基本上是由製作部門主導(僅有觀點短片公開徵案),區分為自製和委製兩種模式(另少部分購片)。前者因人員配置關係數量較少,委製則是由製作部門企畫年度主題向所謂「業內」或曾有合作關係的紀錄片工作者徵求提案,或者也接受這些「現有」紀錄片工作者的主動提案。根據古國威的說法,這主要是因為資源不足,避免浪費時間和資源在執行性較低的案子上。確實,作為一個電視節目製作單位而非正式補助機構,「紀錄觀點」有其行政和運作上的理由,以製作部門主導而非公開徵案的方式進行製作。然而這樣的製作模式,有優點也有缺點。優點是,部分優秀的紀錄片工作者,可以比較穩定持續地創作,累積和提昇創作品質;但是相對的,這種具有某種封閉性質的運作模式也有「資淺創作者進入機會較少」、「較難引進創新活水」的缺點。

與此相關的則是主題、觀點和風格的問題。規劃特定主題,並以多部作品集中火力,是可以發揮深入探討的作用。不過,同樣的也會有主題類別偏向的問題。以我粗略的觀察[註1],「紀錄觀點」的作品主題雖然相當多樣,但比較集中在教改、生態、藝文與族群等方面,像是青少年次文化和勞工的主題就相對較少。至於在觀點和風格方面,古國威指出製作部們基本上是「開放的」、「尊重觀點」,但是會對「結構或議題方面」跟導演溝通。另一位接受訪問的長期合作導演朱賢哲也認為,在他的經驗中,他作品的大結構未曾被修改,只有細節會被質疑,而他也覺得細節上的被質疑和挑戰,反而對導演是好的。我相信他們所說的都是事實,不過由於相關概念「結構」、「議題」、「細節」都是模糊且相關的(例如,結構或細節的更動,很難說一定不會影響到觀點),我們很難確認,究竟製作部門的影響有多大。另一方面,我也恰好知道,並不是沒有導演在「溝通」過程中,無法接受製作部門要求其更動「結構」。

製作部門的影響和引導,又因為兩個問題而顯得更需要反思。其一,製作案通常會經過事前的評審作業(我個人曾擔任過兩次),但評審人選基本上仍是由製作部門依個案決定,而且外界並不清楚選擇和運作程序。至於片子拍出來之後,通常也僅由製作部門評估是否需要修改(無論是結構還是細節)。其二,也許是更重要的,由於前述具有某種封閉性質的提案和製作流程,許多與「紀錄觀點」較常合作的導演,會不會在主題選擇和觀點風格上,自覺或不自覺地傾向製作部門的立場(也因此較不會發生衝突,或感覺在創作自由上被引導),是一個值得考量的問題。特別是當這些導演又同時涉入製作決策或評審作業時,產生特定傾向的可能性將更加明顯。

事實上,這並不是我個人的觀察和憂慮而已。我在2004年與元智大學社會系教授王俐容共同主持的國藝會委託研究案「台灣視聽媒體藝術生態調查與補助政策之探討」,當時部分接受深度訪談的專家學者就提到,公視紀錄片的製作已經逐漸浮現出一些問題,特別是在紀錄片的主題、觀點以及形式方面,產生引導的作用;加上公視紀錄片的製播時數相對較大,甚至影響了國內紀錄片的整體發展方向。

最後,與前面兩點也同時相關的,便是資源分配的問題。我們都同意,整體公視乃至於「紀錄觀點」的資源實屬稀少;但是另一方面,正如朱賢哲所說,「紀錄觀點」給每部片子至少一百萬的預算,已經是相對充足(雖然客觀上仍是不足)。公視在有限的情況下,讓「紀錄觀點」提供相對充足的資源,顯示出公視確實比較「人道」和合理。不過也因為如此,資源配置的問題也就需要不斷地被檢討。如前所述,這裡存在許多決策上的兩難,包括要長期扶助幾位特定作者(以累積品質和聲望,而且他們雖然較資深,但整體生存條件仍然不佳),還是提供更多新進作者機會(即使可能必須浪費較多時間,或忍受一些風險);要集中火力探討少數重大主題(例如教改專題或是藝術家專題,但是卻只由少數幾位導演負責),還是要主動開發更多新的主題和觀點方向?這些課題,「紀錄觀點」的作法不一定絕對錯誤,但是絕對需要認真檢討反省可能的缺失;同時,另類選擇(alternatives)也必須被不斷地提出,才能保持「紀錄觀點」訴求的多元、獨立精神。


持續「多元」、「獨立」的一些建議

最後,我必須再重申,我並無意在此否定「紀錄觀點」的成就,更要對製作部門長期在有限資源條件下的努力表示敬佩。但我們如果(而且似乎也應該)對「紀錄觀點」有更多的期待,除了希望製作部門能針對上述的相關課題進行自我檢討,我也在此提出一些可能的改進建議。
首先,在前述國藝會的研究案中,有受訪專家建議,公視的紀錄片製作相關部門之主管,應該有更頻繁的流動,或者設計一個檢討機制,隨時進行反省與調整。我個人覺得,這是非常值得「紀錄觀點」考量的作法。擴大來說,包括提案評審辦法和程序也可以同時改進。例如,可仿照公視的內部新聞評議委員會,設立一個常設的紀錄片評審委員會,讓名單公開,並定期更換。這個評審委員會不但評審提案(不是全員評審,而是由其中與提案主題相關專長的兩位委員負責),作品完成後,也處理作者與製作部門之間的爭議(爭議部分則可考慮全體委員一起處理)。如此一來,既避免製作部門影響力過大,也建立評審委員的責任制度。
其次,「紀錄觀點」製作部門應考慮,調整公開徵案和自製、委製的比重,設計某些公開的競賽或評比機制,讓新進和資淺導演能夠與資深導演的提案在同一位置上競爭,或者更積極地保障他們一定比例的拍片機會,然後主動安排資深導演予以協助。儘管如此將提高製作成本和成果風險,但這顯然是為「紀錄觀點」注入創意活水的重要關鍵。至少,在初步階段,「觀點短片」和「影像詩」應該回歸其引進新秀的功能,排除資深導演(例如已拍過三部以上「紀錄觀點」作品的導演)參加,並讓在這些單元表現優秀的新導演,獲得優先提案的權利。

第三,「紀錄觀點」應該分配更多資源給在「紀錄觀點」作品行列中較為少數的主題,或是其他創新主題(前述第二點建議所提讓更多資淺作者能夠提案,是帶入創新主題的其中一個方法)。如果仍認為需要設定年度重點主題,至少應該考慮每年至少有兩到三個重點主題,每個主題兩到三部作品的規模,不宜不均衡地分配資源。同時,應該避免同一主題由少數資深導演完成的方式,而是開放或邀請新進導演加入。這也許必須承擔新進導演對特定主題無法深入探討的風險,但是很多時候(特別是當重點主題----例如教改,是如此重要的時候),引入新觀點,會比觀點趨於同質(儘管似乎比較深入)還來得重要。因為對社會議題的探討來說,擴大觀點的多元性,其實也是一種深入。

最後,當然,我們都知道,外部環境的惡劣,公視資源的有限,都還會掣肘「紀錄觀點」的改革企圖。這個部分,毫無疑問,不但公視要自強,公視外部的人也要一起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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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劉昌德與我本人正合作進行一項國科會研究案「文化工作者之勞動、勞動條件、與工會運動:以台灣紀錄片工會與工作者為例」,其中部分研究主題將涉及到公共電視「紀錄觀點」,但目前的分析工作尚在初步階段。

※本文作者為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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