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忘的時光》,被遺忘的紀錄片(文/Ryan)

老實說,自從《奇蹟的夏天》開始,每每看楊力州的紀錄片,無論長短,無論規模,總讓我陷入一種矛盾的情緒。它們總是那麼賞心悅目,引人入勝且充滿戲劇性,然而另一方面,它們卻又顯得如此過度設計,不斷挑戰我對紀錄片的頑固認知。

自2007年起,楊力州應該就回不去了。關鍵轉折是《商業周刊》所策劃,期望透過記錄弱勢及邊緣族群搭配募款引起社會關注的「一個臺灣‧二個世界」專題。楊力州以他「一貫的溫暖」記錄水蜜桃阿嬤獨立撫養七個子女依舊無比樂觀的生活點滴,許多觀眾卻在看完影片深受感動捐了款之後,才發現捐款流向「點亮孩子的未來計畫」,用來購買城邦出版集團的「兒童生命教育教材」送給偏遠國小學童作為教材,水蜜桃阿嬤其實無法得到實質的幫助。《商業周刊》恰好隸屬於城邦出版集團,因而引發不少爭議,在各方指責之下,楊力州發表公開信表示這是一個委託製作案,關於商周募款的方式及使用,他無法承諾也無權承諾。最終《商業周刊》出面向社會大眾道歉,並允諾會捐款給水蜜桃阿嬤,事件才得以平息。

紀錄片工作者該以什麼樣的立場、態度與商業活動結盟?如果不是商業活動,而是公益、抑或半公益,這其中的份際該如何拿捏?「水蜜桃阿嬤事件」在楊力州的紀錄片作品中並非個案,他更早之前即已應運動品牌Nike之邀,前往拍攝以花蓮美崙國中足球隊為主角的企業形象廣告《無所不踢》,後來順勢發展成了金馬獎最佳紀錄片《奇蹟的夏天》,片中搶眼到宛若置入性行銷的Nike商標當時也曾引發一陣討論,紀錄片導演陳俊志甚至在一篇訪談(收錄在《愛恨情仇紀錄片》一書)中直指這是「浮士德的offer」,身為紀錄片工作者該有所堅持。

台灣紀錄片工作者拍攝緣起倘若不是直接拿起攝影機憑藉一股熱情不計經費先拍再說,多半還是循「正常管道」向各縣市文化局提案、爭取各類輔導金補助款(新聞局、國藝會等)、或是向公視「紀錄觀點」及其他可能單位投件,尋求拍攝機會。楊力州當然也不例外,不過相較於其他紀錄片工作者,他更擅於爭取企業支持,只不過一旦與商業結合,就難免出現「越線」的問題……。例如楊力州的妻子朱詩倩執導的紀錄片《親愛的,你好嗎?》以及楊力州記錄一群阿公阿嬤組成啦啦隊為世運表演而排練的《青春啦啦隊》(獲得「高雄城市映像」補助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及五段式紀錄短片輯《鬥魂》,片中每個角色無時不刻穿著Nike球衣啪啪走,《征服北極》則淪為「遊戲橘子關懷基金會」創辦人兼執行長劉柏園的個人形象廣告,在紀錄片本質與商業創作畢竟有異的基礎之下,究竟這是創作者與資助者角力之下的必要妥協?還是毫無底線的徹底媒合?

《被遺忘的時光》依舊是委託製作案,由天主教失智老人基金會出品(此片與林正盛的《一閃一閃亮晶晶》同樣是九十八年度輔導金新台幣三百萬元得主,九十六年度則給了《星光傳奇》,不禁令我思考,為什麼國家級輔導金專門頒給這種看似政治正確卻媚俗僵硬的公益propaganda呢?),票房收入盈餘將全數捐予失智老人機構。老實說我個人是懷抱著非常大的期待去看《被遺忘的時光》,主要是這題材與我個人有切身關係,加上我爸媽去看了之後大受感動,讓我非常好奇所謂「楊派紀錄片」在這幾年將紀錄片與商業活動相結合,把置入性行銷提升到一個充滿討論空間的巨大層次之後,會如何進行自我改版與突破呢?

是的,這次沒有Nike,《被遺忘的時光》與商業無關,它是一支旨在呼籲買票進場的觀眾請多多關懷失智老人,多多捐錢給相關基金會,如果家裡有失智老人不妨把他們送來天主教養護機構的公益廣告。當然,它的招數遠比每每進戲院看電影時必須忍受的新聞局、陸委會政策宣導託播短片要高明許多便是。

以下就逐一拆解《被遺忘的時光》的「高明」所在。首先是完美的「選角」。全片總計六名被記錄者,包括中英混血當過山西國代、氣質高雅的王懷義奶奶,兒子在荷蘭、女兒從事社福工作軍人遺孀許景珍奶奶;萬中選一進行刺殺毛澤東任務,失敗後展開流亡人生改名換姓來到台灣的尹順周爺爺;生活困頓卻依舊樂觀的泰雅族婦女水妹;年少時未盡家庭責任、有暴力傾向,在失智後逐漸與家人修補關係的陳良文阿伯;最後一位比較奇特,重點不是住院的阿蟳阿嬤,而是放在她那位經濟拮据住在髒亂破舊鐵皮屋裡的老伴(愛玩重機的老嬉皮阿公)身上。且說我生性多疑敏感又過度神經質且有嚴重省籍情結好了,怎麼片中討喜優雅可愛的全都是外省人,然後會家暴打人的(例如良文伯)或是家裡又髒又破又亂的則是本省人(阿蟳阿嬤家)?至於為何不拍阿蟳阿嬤,卻改以她那騎重機車的老公為主角,是阿嬤無法多言長相不夠討喜缺乏「賣相」之下的策略性考量(恰好身體健康的阿公比較有趣)?還是另有其他顧慮?當然我相信楊力州這麼聰明的人當然不會在這裡操弄省籍對比或是搞些無聊的小動作,但我還是要說,《被遺忘的時光》雖然「選角」完美,總是讓我隱隱打從心底感到不太舒坦。

再來是敘事架構與節奏。《被遺忘的時光》類似《奇蹟的夏天》、《青春啦啦隊》,都是先設定好一個場域(球隊、啦啦隊、養護中心),或者說因為都是委託案,所以也沒什麼好設定的,就從這個指定場域中,找出比較有趣的個案,多線進行分頭記錄。由於整塊拼圖╱口述歷史無法端靠記錄主體(患者)自行完成,而是必須仰賴看護、親屬的大量協助,再經由負責剪輯的李念修(《街舞狂潮》)將這些破碎、看似缺乏邏輯的片段,梳理出一個通俗且充滿戲劇性的架構。當然,煽情的節奏有其必要。



接下來是創作者的立場與心態。楊力州曾在接受「絕色奇幻報」專訪(註)時說過,《征服北極》將電影獲利拿來做公益的概念很好,讓他找到「一種紀錄片的展演方式」,於是這次《被遺忘的時光》(2010年11月26日上映)與接下來即將上映的《青春啦啦隊》(2011年5月6日上映,票房盈餘捐給聯合勸募協會)皆援引此模式,他認為這是幫紀錄片找到一個位置,除了創作本質之外,還可以跟社會呼應、改變社會的能量或發言。如果社福團體跟企業公司是在天秤的兩端,那紀錄片就可以站在中間,解決拍片製作跟上片行銷後,其他的可以回歸社會,產生更大的能量。且容我質疑,上述邏輯與思維未免太傻太天真,這跟前陣子黑人(陳建州)鬧出的潮Tee風波又有何不同?表面上,大家看起來各蒙其利,社服機構募到善款、觀眾購買贖罪券般掏錢買電影票進戲院求個心安或趁機尋找情緒出口、資助的企業賺得形象、被記錄者(多半是弱勢團體)成功搏得媒體版面與社會關注及資源協助、然後楊力州接更多案子拍更多片更不用為資金發愁(運氣好的話還可以拿幾個獎)……,結果最後唯一的輸家是——被稀釋掉的、被模糊掉的、被扭曲掉的「紀錄片」三個字。紀錄片的本質、紀錄者的立場與心態、影像紀錄的初衷與內在精神,在這樣的利益分贓中,到底還剩下什麼?

也許我用「分贓」兩個字來形容不盡公平,畢竟《被遺忘的時光》票房的節節高升象徵著電影成功引起冷漠的台灣社會對於老人失智議題的重視,這絕對都是好事。但是,倘若今天大家只忙著面對銀幕自我投射(畢竟太多人有著類似經歷),享受著那種集體的情感宣洩與熱烈討論氛圍,「紀錄片」本身卻成了最邊陲、最枝微末節之事,那麼,這樣的「分贓」未來會不會形成另一種蛋撻效應(一堆標案專家忙著關注各類弱勢作公益)?或說另一種「政治正確」的柔性暴力(因為跟優質慈善基金會合作,所以大家都不敢批評)?甚至導致焦點被模糊掉?於是,今後一旦提及《一閃一閃亮晶晶》、《被遺忘的時光》、《青春啦啦隊》這類讓人feel good又有國家級鉅額(新台幣三百萬在紀錄片界確實是鉅額)輔導金認可的公益型紀錄片(金馬加冕的《奇蹟的夏天》、《街舞狂潮》也可能造成類似的問題),大家是否只看到到影片中記錄的議題與客體,卻徹底忽略紀錄片本身,從初衷、架構、核心等美學上值得論辯之處?

我不曉得我拋出這麼多問號,是不是太杞人憂天?是不是太老派、太潔癖、太像立場偏頗的教徒?但我始終認為紀錄片相較於劇情創作,應該也必須被置放於一個更具理想性的制高點上,不僅美學成就與社會性的自我達成有其必要,影片背後的政經脈絡與影片從拍攝、發行到映演不同階段的商業結合,最好要做出適切的區隔。我舉個例子,倘若慈濟跟信徒募了一筆錢委託某導演拍八八風災紀錄片,然後拍完之後宣佈上院線並將所得捐給受災戶,信徒忙著包場支持上人,這支片子無論拍得好或壞都可以募到善款新台幣三千萬的情況下,這個活動最終的意義在哪裡?為「慈濟大愛」行銷「慈善企業」形象?還是拍出一支好的紀錄片,為二十一世紀台灣的特定時間特定事件留下記錄?甚至這麼說好了,今天高雄市府包場給很多人去看《青春啦啦隊》,許多團體自掏腰包買了《被遺忘的時光》電影票請親朋好友去看,可是依舊還有很多貧困孤苦的老人沒飯吃、缺錢醫病。一部公益紀錄片對於募款的正面「實質」效益究竟有多少?花費巨資製作、行銷一部公益紀錄片,跟把這幾百萬省起來直接去作善事,究竟哪種比較實際呢?換句話說,公益事業是否該如商業機構般,花大錢包裝宣傳,然後掛勾的是素來給人「神聖不可侵犯」的紀錄片呢?

回到《被遺忘的時光》電影本身,因為出品的是天主教失智老人基金會,楊力州依舊不改他服務加值的的貼心習慣,不但特寫基金會標準字與門牌,還有意無意透過影片中的他者觀點(比如說許奶奶的好姊妹們),釋放出「這個基金會很好,快把家中失智老人送來住」之類訊息,甚至在片中明言「這不是不孝,而是為失智老人謀求更好更完善的照料。」這讓我忍不住想起,陳昭榮曾經在一支頗具爭議性的廣告中高喊「借錢,是高尚的情節」。並不是說失智老人不該送養護機構,人活著就不該借錢,後者是廣告也就算了,楊力州今天拍的是一支社會觀察的人文紀錄片,卻與一支商業廣告、一支公益廣告做出相同的東西,這已不只是從眾隨俗迎合討好,我以為這比較接近自我矮化,自我侷限了。事實上,整部紀錄片在上完工作人員清單之後,硬是補上一段Ella為失智老人而拍的三分鐘公益廣告,楊力州的企圖難道還不明顯嗎?《被遺忘的時光》的終極本質不就是一支將近一百一十分鐘的超長公益廣告,而代言人正是家有失智老人的Ella,再說Ella的真情流露也確實動人至極,還有什麼好挑剔的?

我不否認楊力州的每支紀錄片都有打動我,不過在感動之外,我也感覺到,他永遠不忘獵奇,他始終在販售,我這裡指的販售並非獲取商業利益,而是心態上的一種消費與投機,好像他無時不刻等著被記錄者哭泣、發狂、崩潰,他無時不刻在算計:喔,這個快拍,觀眾會感動!當然這是我個人觀感,或許楊力州團隊根本無此心態意圖,但對我來說,他近幾年作品(包括水蜜桃阿嬤廣告)確實有越來越過火的下重鹹態勢。例如《被遺忘的時光》裡楊力州偶而不避諱親身入鏡,那些半引導式的問話,令身為記錄者的他不像只是在單純觀察、用影像做下記錄(感覺不到長期蹲點的誠意),反倒讓我想到劉寶傑的節目:喔,要做老人失智話題,助理快去找幾個有趣有噱頭的樣本,可愛的、感性的、悲情的、有梗的都來一下……。當然,《被遺忘的時光》對我來說,有些部份還真是煽情得恰到好處,負責配樂的黃韻玲與鍾興民為影片所譜的背景音樂居功厥偉(據說她們當成是作公益而分文未取呢)。他們的音樂有點類似菲立浦.葛拉斯(Philip Glass)為埃洛.莫里斯(Errol Morris)的紀錄片所作的配樂,帶著強烈的主導性質,甚至充滿爭議性,但卻又「令.人.無.法.反.駁」。尤其,片尾透過時鐘的滴答聲帶出一種無可挽回的哀愁氛圍,配合銀幕上一張張照片由新而舊的「回春」,視覺上的極大落差與被記錄者、觀看者不同的心境起伏,營造出一種殘酷無情又動人的生命對話狀態。這無疑是全片最好的段落。

楊力州以許景珍奶奶在墓園忘了是來看過世的丈夫,隨後失控從哭老公變成哭母親,最後彷彿什麼事也沒有般地離去貫穿首尾,算是很精確地在看似莞爾的對話中漫出莫名的悲痛情緒,並點出「記憶」與「時間」因罹患阿茲海默症而呈現錯亂情形。影片前半段著重患者如何來到養護中心、他們的適應情形、他們與親屬的關係;後段則透過幾個個案的追蹤,宛如論辯般的試圖重新定義,在這群患者被遺忘的記憶中,他們的家在哪裡? 時間的失序與錯置,是片名「被遺忘的時光」由來,只可惜,楊力州終究沒能更為深入地去開發這群失智老人腦海中的時光碎片。

先講技術部份,楊力州選擇用動畫去重建那些無法實際取景(新聞片段或照片又不夠精彩)的影像,是很好的點子,不過動畫表現不佳,與同樣借重動畫呈現肯納兒內心世界的《一閃一閃亮晶晶》相比,本片僅是將動畫當成「填補時段」的工具,而沒有真正去參悟、去開發、去創作動畫腳本(不似《牽阮的手》考證功夫做足)。我記得本片副導賴俊羽拍過「人生劇展」一部同樣講失智老人的《遺失的玻璃珠》,恰好也運用了動畫,成效比《被遺忘的時光》片為佳。

再來是關於美學與格局,這也是本文最重要的部份。楊力州其實抓到了一個很好的「點」,可惜他把電影給拍小了。這群失智老人曾經經歷過的時光,無論快樂或是悲傷的生命記憶,那般零碎、片段、飄渺、甚至某些部份已然真偽難辯的個體歷史,有否可能憑藉親友及如今養護中心人員之口,集體拼湊重組,去構築出一個格局更為波瀾壯闊的國族微觀寓言?外省人與本省人的生活經驗是如此不同,然而迥異的個體記憶卻在同樣病症的摧殘下逐漸亡佚,如此的「同」與「不同」,如此由理性觀察邁向感性抒發的過程,有否機會將《被遺忘的時光》提昇至如荷蘭導演海蒂.哈尼曼(Heddy Honigmann)作品般的高度,展現令人倍感親近的庶民史觀,散發綿長而餘韻不絕的國族情感?

行文至此,內心不免動搖:《被遺忘的時光》是否真有如此不堪?而楊力州刻意不去觸碰結構性的層次批判(但早期傑作《我愛080》就有),是否真有如此十惡不赦?或許楊力州與其它紀錄片導演真的只希望拍出來的片子會讓人感動,讓觀眾會願意花時間去理解影片中所要傳達的正向訊息,這就夠了。即便議題、核心訊息僅止於一種片刻激情或是膚淺的集體麻痺,對於一部「算計」的紀錄片而言,真的足夠了。只不過可惜了這麼精彩的前提。

《被遺忘的時光》絕對不是一場小革命,也不可能成為一場社會運動,它沒有什麼揭發不能面對的真相或是不可信之事實的野心,它只在意片面資訊的流通與淺薄情感的傳達,讓觀眾看完之後自覺做了件好事(票房盈餘歸公益使用),懷著些許的愧疚期許自己要成為更好的人,即已足矣。自始至終,楊力州只在事物表面安全地泅泳,這是對於投資風險精密算計之下的策略選擇,然而也註定了《被遺忘的時光》的毫無穿透力,以及它往後的歷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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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http://longgoodbye.pixnet.net/blog/post/20987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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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讓不美好的社會再更好一點──專訪楊力州導演(上)(訪問、整理/林木材,訪問協力、校稿/肥內)
讓不美好的社會再更好一點──專訪楊力州導演(下)(訪問、整理/林木材,訪問協力、校稿/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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