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尋情歷險記》是部探討愛情的紀錄片,在歷經數個月的巡迴講座和幕資的前置作業之後,終於於2009年2月大膽的在新竹影博館與台北的真善美戲院登陸院線。他們採取了與過去紀錄片上院線截然不同的作法,且聽製片娓娓道來。
洪嘉寧:李製片您好,首先想請問您如何有以集資方式讓《尋》片院線上映的構想?
李孟津:一開始是我、吳汰紝和攝影師三個人成立一個team,因為以前我做社區營造有一個深深的感觸,我覺得真正要推廣一件事情,有一些基本功是一定要做的,比如說一定要去接觸夠多的人,然後要把理念傳達得夠多。像是報紙媒體,通常都是要自己先把這個東西做起來之後它才會注意到你,所以在還沒有決定院線上映之前,我們就有講座的想法。
那時候的想法比較單純,因為我們成立的宗旨是,希望在藝術這個領域裡是可以改變文明的,然後可以改變社會,讓文明更好。其實這個作法非常簡單,就是要把作品做好,要讓別人願意和你交換,交換之後(別人)因為這個作品有所收穫,整件事情就是這麼簡單,問題是我們去哪裡找到這些人,會覺得我們這個作品好,然後願意跟我們交換,基於以前的社造經驗就知道說這個東西一定是一個人一個人來的,所以我們就開始去辦巡迴講座,那時候是發出一個訊息,就是只要有十個人我們就願意去,就這樣子把整個算是溝通線建立起來;其實跟全景以前做的事情一樣,他們也是到處去放片,把最基本的跟群眾接觸的線跟面建立起來。
另外是我們在紅樓的藝術市集也擺了一個攤位,目的是希望有一個紀錄片工作者當場可以知道購買的人到底需要什麼?他們到底想看什麼樣的片子?他們為什麼要看紀錄片?就是第一線的接觸,讓我們知道到底大眾需要什麼,因為你不能生產出一些東西是人家覺得不要的,就算要把理念傳達出去,也要用別人能夠接受的方式才能達到效果,所以我們就在紅樓有這個攤位去做了解。
我們一開始的部落格叫做《出發尋找五百個藝術家》,就是這樣子的想法,這要回來說,因為我們宗旨是要改變社會、讓文明更好,而其實在社會上對藝術這兩個字有很多的誤解,覺得在美術館裡面的東西才叫藝術,或是說要會畫畫、會音樂才叫藝術,但其實藝術是一種創造力的表現,只要有美感,很多人在生活中會知道要怎麼打扮自己,可能今天服裝搭配了不一樣的東西就是一種創意,或是說在煮菜時加入一點巧思,這都是他們的創意,所以我們說出發尋找五百個藝術家,是要讓這個觀念讓很多人知道,然後因為讓很多人知道藝術和他們的生活是互相連結、有關係的,這個觀念出來後,他才會去支持專職的藝術家,才會知道怎麼欣賞,也才會有意願去和你交換、購買你的作品。所以就是從那個概念開始以巡迴的方式和大家接觸,去了解他們的需求。
洪:您認為這次紀錄片上院線的行動跟過去有什麼不同之處嗎?為什麼是集資呢?
李:一開始《尋》片要院線上映的時候我們也是去找發行商,但是發行商的反應都非常冷淡(笑),因為汰紝希望這部片院線上映的意願非常強,所以她就從出發尋找五百個藝術家衍生出發尋找五百個投資者。因為以前我在做歷史空間再利用時,很希望這個空間是可以利用眾人的力量營運起來的,所以那時對信託有一些研究,而我也一直有跟汰紝提這件事,所以汰紝有這個想法之後就問我說可不可以用信託的方法,集資讓這部片院線上映。
討論之後,一開始是想要讓大家成立一個信託基金,用這個信託基金投資這部片,本來有在想說要不要公益,後來決定不要公益,因為我們希望那筆錢可以回到投資者身上,我覺得這樣會比較良性,就是說投資這件事,不是贊助、不是公益,不是丟一筆錢然後像做善事一樣,而是以投資者的身分參與這件事情,他會去關心這部片票房好不好、為什麼要院線上映,會去關心如果這部片要票房好的話應該要去做哪些事情,所以我們就決定用投資的方式,也就是本來是一個發行商,變成五百個人一起當一個發行商,就以這樣的方式集資。後來就是針對集資的部分特別辦一個講座,也是十個人我們就去,汰紝就會在講座裡說她為什麼要把這部片推上院線、她的夢想是什麼。
投資者的原因很多,有些是非常支持這樣的夢想,有些是自己有很多夢想但沒有去實踐,覺得別人有勇氣去實現就應該支持,有些就因此正視自己的夢想,我覺得過程中很有趣的是,所謂社區營造真的有在發展,這些人投資之後都會去想一些想要改變的事情,然後真的有行動去做,像是有個女生決定去向暗戀的男生告白,或是有人說如果早點看到這部片就不會離婚。
以前有一個紀錄片的迷思是,如果紀錄片上院線的話會不會喪失原本紀錄片的理想,但我發現在這個方式裡面是不會的,而且它又可以真正的讓很多人看見,所以我覺得這個方式非常好,除了很辛苦之外(笑)。
洪:講座過程中還有哪些較特別的回饋?
李:現在許多媒體用負面的方式處理兩性關係的議題,但導演在講座的過程當中其實看到許多恩愛的夫妻,就發現社會上好的東西很多,但沒被報導時大家都以為它不存在,另外也有許多人對感情和婚姻是很有憧憬的,只是沒有一種助力讓他們去追求,如果說在愛情這方面的話,導演就發現其實並沒有那麼無望。
另外就是比如像《看雜誌》,也是想發展出不一樣媒體的一群人,他們有來報導,就發現說當你真心的以這樣的力量在往前走時,相類似的力量會一直匯集過來,然後大家會以那一面一起促成這件事情,現在就有人只是看了《看雜誌》就打電話來說要投資了。我覺得一個很大的收穫是,其實台灣社會裡面正面和積極的東西很多,但如果媒體不去報導,而只是一直想要刺激、八卦的東西,就會讓人以為沒有正面的東西,一些想要追求好的東西的人知道有這些管道,那他們的行動力會更被鼓勵,我覺得那是改變會發生的原因。
洪:您前面提到汰紝導演要讓《尋》片院線上映的意願非常強烈,有無特別原因使您和導演堅持這部片要院線上映?
李:導演說要院線上映時我蠻贊同,是因為我自己不信邪,我不相信紀錄片非得小眾不可,我就是覺得為什麼好的東西一定要很邊陲很小眾,應該是要很大眾啊,如果那是該做的事情,就應該往那個方向去做,所以當汰?說要院線上映時我就覺得:『對對對,很好,就是應該這麼做。』我想汰紝跟我的想法應該差不多吧,她應該也是覺得說為什麼紀錄片一定要被打壓到只能夠靠公部門,然後公部門的錢又少少的,讓你拍一部片在虧損的邊緣,如果要自己創作的話就要自己想辦法,不是到學校去教書有一份固定的收入,要不就是搶政府的標案,為什麼這個領域的人要變成這樣子。院線上映可能是讓紀錄片工作者比較有尊嚴的,而且是直接跟市場挑戰,很多用公部門經費拍出來的紀錄片等於是冷凍在那邊,不會放出去看,那對一個創作者來說可能也是很不舒服的事情,因為創作就是希望人家可以看到,所以我覺得院線上映可能是比較健康的。
洪:從去年到今年蠻長一段時間大家都在說景氣不好、經濟衰退,在您有集資院線上映的想法時是否有考慮過會因此找不到資金來源的問題?
李:其實景氣不好這個因素,跟要創業時會得到「啊?你要創業,太天真了吧,有這麼簡單嗎?」的回應,是有點相同的,當你想要做一件不確定性比較高的事情時,四面八方會出來的聲音一定都是這樣,因為大家都會很害怕失敗。如果真的要做總是得做做看,不然怎麼知道可不可行,而且不景氣這個東西我覺得有時候啦,跟八卦一樣,就是到處都充斥這種說法時,你會以為好像真的就是這樣,其實並不是,也是有人在不景氣中很賺錢,那為什麼他可以做得到,所以還是要先試試看。
洪:在《尋》片工作人員名單中看到音樂和監製是陳海倫,想請問陳海倫除了是片中促成多對姻緣的重要人物外,還在整部片中扮演什麼角色?
李:一般在紀錄片中的被攝者,在片子拍完後讓他/她看過如果沒有意見就可以了,但我們一直希望被攝者可以更參與整個被攝過程,而陳海倫對這部片的參與很認真,不僅提供她的案例,還有音樂,在片子剪好後她也一直提供意見,非常認真去看每個細節,認為怎麼樣可以更好,而且她並不是站在自己的立場,而是以同樣身為藝術家(因為陳海倫是為音樂藝術家,有些地方和紀錄片是相通的)的身分,認為什麼地方可能節奏不夠好或是轉折不好,認真的參與這部片的製作過程,還有和導演不斷的討論怎樣可以更好。
我們那時候是為了感謝她,因為很少有被攝者這麼支持的(笑),她所做的事情除了出錢之外,已經跟監製差不多了,所以就把名字掛上去了,不過這個後來也引起蠻多誤會,好像是陳海倫出錢,然後我們幫她拍宣傳片。
洪:就《尋》片來說,最後的成果是否像您剛才所說,成為主角的宣傳片,其分界點該怎麼抓?
洪:謝謝您接受訪問。
洪嘉寧:李製片您好,首先想請問您如何有以集資方式讓《尋》片院線上映的構想?
李孟津:一開始是我、吳汰紝和攝影師三個人成立一個team,因為以前我做社區營造有一個深深的感觸,我覺得真正要推廣一件事情,有一些基本功是一定要做的,比如說一定要去接觸夠多的人,然後要把理念傳達得夠多。像是報紙媒體,通常都是要自己先把這個東西做起來之後它才會注意到你,所以在還沒有決定院線上映之前,我們就有講座的想法。
那時候的想法比較單純,因為我們成立的宗旨是,希望在藝術這個領域裡是可以改變文明的,然後可以改變社會,讓文明更好。其實這個作法非常簡單,就是要把作品做好,要讓別人願意和你交換,交換之後(別人)因為這個作品有所收穫,整件事情就是這麼簡單,問題是我們去哪裡找到這些人,會覺得我們這個作品好,然後願意跟我們交換,基於以前的社造經驗就知道說這個東西一定是一個人一個人來的,所以我們就開始去辦巡迴講座,那時候是發出一個訊息,就是只要有十個人我們就願意去,就這樣子把整個算是溝通線建立起來;其實跟全景以前做的事情一樣,他們也是到處去放片,把最基本的跟群眾接觸的線跟面建立起來。
另外是我們在紅樓的藝術市集也擺了一個攤位,目的是希望有一個紀錄片工作者當場可以知道購買的人到底需要什麼?他們到底想看什麼樣的片子?他們為什麼要看紀錄片?就是第一線的接觸,讓我們知道到底大眾需要什麼,因為你不能生產出一些東西是人家覺得不要的,就算要把理念傳達出去,也要用別人能夠接受的方式才能達到效果,所以我們就在紅樓有這個攤位去做了解。
我們一開始的部落格叫做《出發尋找五百個藝術家》,就是這樣子的想法,這要回來說,因為我們宗旨是要改變社會、讓文明更好,而其實在社會上對藝術這兩個字有很多的誤解,覺得在美術館裡面的東西才叫藝術,或是說要會畫畫、會音樂才叫藝術,但其實藝術是一種創造力的表現,只要有美感,很多人在生活中會知道要怎麼打扮自己,可能今天服裝搭配了不一樣的東西就是一種創意,或是說在煮菜時加入一點巧思,這都是他們的創意,所以我們說出發尋找五百個藝術家,是要讓這個觀念讓很多人知道,然後因為讓很多人知道藝術和他們的生活是互相連結、有關係的,這個觀念出來後,他才會去支持專職的藝術家,才會知道怎麼欣賞,也才會有意願去和你交換、購買你的作品。所以就是從那個概念開始以巡迴的方式和大家接觸,去了解他們的需求。
洪:您認為這次紀錄片上院線的行動跟過去有什麼不同之處嗎?為什麼是集資呢?
李:一開始《尋》片要院線上映的時候我們也是去找發行商,但是發行商的反應都非常冷淡(笑),因為汰紝希望這部片院線上映的意願非常強,所以她就從出發尋找五百個藝術家衍生出發尋找五百個投資者。因為以前我在做歷史空間再利用時,很希望這個空間是可以利用眾人的力量營運起來的,所以那時對信託有一些研究,而我也一直有跟汰紝提這件事,所以汰紝有這個想法之後就問我說可不可以用信託的方法,集資讓這部片院線上映。
討論之後,一開始是想要讓大家成立一個信託基金,用這個信託基金投資這部片,本來有在想說要不要公益,後來決定不要公益,因為我們希望那筆錢可以回到投資者身上,我覺得這樣會比較良性,就是說投資這件事,不是贊助、不是公益,不是丟一筆錢然後像做善事一樣,而是以投資者的身分參與這件事情,他會去關心這部片票房好不好、為什麼要院線上映,會去關心如果這部片要票房好的話應該要去做哪些事情,所以我們就決定用投資的方式,也就是本來是一個發行商,變成五百個人一起當一個發行商,就以這樣的方式集資。後來就是針對集資的部分特別辦一個講座,也是十個人我們就去,汰紝就會在講座裡說她為什麼要把這部片推上院線、她的夢想是什麼。
投資者的原因很多,有些是非常支持這樣的夢想,有些是自己有很多夢想但沒有去實踐,覺得別人有勇氣去實現就應該支持,有些就因此正視自己的夢想,我覺得過程中很有趣的是,所謂社區營造真的有在發展,這些人投資之後都會去想一些想要改變的事情,然後真的有行動去做,像是有個女生決定去向暗戀的男生告白,或是有人說如果早點看到這部片就不會離婚。
以前有一個紀錄片的迷思是,如果紀錄片上院線的話會不會喪失原本紀錄片的理想,但我發現在這個方式裡面是不會的,而且它又可以真正的讓很多人看見,所以我覺得這個方式非常好,除了很辛苦之外(笑)。
洪:講座過程中還有哪些較特別的回饋?
李:現在許多媒體用負面的方式處理兩性關係的議題,但導演在講座的過程當中其實看到許多恩愛的夫妻,就發現社會上好的東西很多,但沒被報導時大家都以為它不存在,另外也有許多人對感情和婚姻是很有憧憬的,只是沒有一種助力讓他們去追求,如果說在愛情這方面的話,導演就發現其實並沒有那麼無望。
另外就是比如像《看雜誌》,也是想發展出不一樣媒體的一群人,他們有來報導,就發現說當你真心的以這樣的力量在往前走時,相類似的力量會一直匯集過來,然後大家會以那一面一起促成這件事情,現在就有人只是看了《看雜誌》就打電話來說要投資了。我覺得一個很大的收穫是,其實台灣社會裡面正面和積極的東西很多,但如果媒體不去報導,而只是一直想要刺激、八卦的東西,就會讓人以為沒有正面的東西,一些想要追求好的東西的人知道有這些管道,那他們的行動力會更被鼓勵,我覺得那是改變會發生的原因。
洪:您前面提到汰紝導演要讓《尋》片院線上映的意願非常強烈,有無特別原因使您和導演堅持這部片要院線上映?
李:導演說要院線上映時我蠻贊同,是因為我自己不信邪,我不相信紀錄片非得小眾不可,我就是覺得為什麼好的東西一定要很邊陲很小眾,應該是要很大眾啊,如果那是該做的事情,就應該往那個方向去做,所以當汰?說要院線上映時我就覺得:『對對對,很好,就是應該這麼做。』我想汰紝跟我的想法應該差不多吧,她應該也是覺得說為什麼紀錄片一定要被打壓到只能夠靠公部門,然後公部門的錢又少少的,讓你拍一部片在虧損的邊緣,如果要自己創作的話就要自己想辦法,不是到學校去教書有一份固定的收入,要不就是搶政府的標案,為什麼這個領域的人要變成這樣子。院線上映可能是讓紀錄片工作者比較有尊嚴的,而且是直接跟市場挑戰,很多用公部門經費拍出來的紀錄片等於是冷凍在那邊,不會放出去看,那對一個創作者來說可能也是很不舒服的事情,因為創作就是希望人家可以看到,所以我覺得院線上映可能是比較健康的。
洪:從去年到今年蠻長一段時間大家都在說景氣不好、經濟衰退,在您有集資院線上映的想法時是否有考慮過會因此找不到資金來源的問題?
李:其實景氣不好這個因素,跟要創業時會得到「啊?你要創業,太天真了吧,有這麼簡單嗎?」的回應,是有點相同的,當你想要做一件不確定性比較高的事情時,四面八方會出來的聲音一定都是這樣,因為大家都會很害怕失敗。如果真的要做總是得做做看,不然怎麼知道可不可行,而且不景氣這個東西我覺得有時候啦,跟八卦一樣,就是到處都充斥這種說法時,你會以為好像真的就是這樣,其實並不是,也是有人在不景氣中很賺錢,那為什麼他可以做得到,所以還是要先試試看。
洪:在《尋》片工作人員名單中看到音樂和監製是陳海倫,想請問陳海倫除了是片中促成多對姻緣的重要人物外,還在整部片中扮演什麼角色?
李:一般在紀錄片中的被攝者,在片子拍完後讓他/她看過如果沒有意見就可以了,但我們一直希望被攝者可以更參與整個被攝過程,而陳海倫對這部片的參與很認真,不僅提供她的案例,還有音樂,在片子剪好後她也一直提供意見,非常認真去看每個細節,認為怎麼樣可以更好,而且她並不是站在自己的立場,而是以同樣身為藝術家(因為陳海倫是為音樂藝術家,有些地方和紀錄片是相通的)的身分,認為什麼地方可能節奏不夠好或是轉折不好,認真的參與這部片的製作過程,還有和導演不斷的討論怎樣可以更好。
我們那時候是為了感謝她,因為很少有被攝者這麼支持的(笑),她所做的事情除了出錢之外,已經跟監製差不多了,所以就把名字掛上去了,不過這個後來也引起蠻多誤會,好像是陳海倫出錢,然後我們幫她拍宣傳片。
洪:就《尋》片來說,最後的成果是否像您剛才所說,成為主角的宣傳片,其分界點該怎麼抓?
李:導演是決定最後影像是怎樣的人,當然大家都會給她意見,但是最後決定的人是她,等於是她要對整個影片的生命負責任;就《尋》片來說,雖然陳海倫就同樣是藝術家的身分積極的給了很多意見,也要她給的意見是好的,是有助於整個影片的質感出來,導演才會接受。我覺得會讓外界覺得有宣傳的想法是因為陳海倫對於結婚的一些想法是導演所認同的,所以導演在剪片子的時候會把這些東西放進去;如果今天有一個導演是基於批判的角色,他的看法可能就會跟被攝者不一樣,這當中就是另外一種折衝了,如果導演的想法和被攝者不同那被攝者為什麼要被你拍,如此導演就需要有更大的說服力去說服被攝者說:「我就是覺得你這樣不好。」可是很有趣的是如果一個人覺得另外一個人做事的方法不好,為什麼不當面跟他說讓他改變?而是要拍下來好像要揭露什麼東西,這也是可以另外探討的事情。
洪:謝謝您接受訪問。
《尋情歷險記》紀錄片背後的事實
回覆刪除主角陳海倫是深資山達基教徒,早於1996年,取得 OTVII ,是運作中的精神個體第七級,湯姆克魯斯(Tom Cruise) 可能只是同級,但他比陳海倫遲了很多年,最高境界是第八級。
陳海倫在洛杉磯的傳教團當外勤人員多年,在1993年取得「力量外勤人員」(Power FSM) 的榮耀。她回台灣後創立自己的傳教團之同類機構—心橋顧問公司,類似商業上的特許經營機構,收入大概一成屬於教會。
根據山達基,運作中的精神個體有超人力量,例如念力設定,即心想事成術,可以把負面的回應消除等等。
陳海倫的世紀媒人稱號來由不明。但如果天主教主教、佛教高僧等肯當媒人,説服力也必定強。著名集體結婚的統一教會,多年前在台灣已製造了千多對夫妻,很多未見面,其中更有一方來自國外。
導演吳汰紝,有心橋公司顧客説她曾經是外勤人員,也可能只是熱心教徒。所有這些公司所售的書籍和課程,全是免稅的宗教物品,顧客已是信徒。山達基可以接受其他宗教,因為其他宗教只是外星人把假像灌輸入腦,遺留下來的效果,這是教會發言人今年終于承認的。
影片中的配對,有多少是山達基教徒? 山達基的所謂溝通技術,只限於銷售管理等,與親人的溝通很艱難,除了親人也是教徒之外,因為山達基有自己的一套語言,除了很多新奇的詞彙之外,普通的詞彙也可能有很不一樣的含意。因此山達基教徒的對象來源很窄,只有在教會找尋,沒那麼多選擇。若只是一方信了教,有因為溝通不來而分手的報道,甚至在離婚前已在教會找其他對象。與父母的溝通也不容易,容易與家庭蔬遠,這些不尋常的配合更是做成父母反對的原因。
以下是山達基的最近消息:http://bit.ly/Dzjog,http://bit.ly/VgB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