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會初體驗(文/李耀泰)

9月15號 是紀錄片工會成立一年之後召開會員大會的日子,參與這樣子的一個大會對我而言還是人生中的頭一遭,回去後想了一下該怎麼樣來寫關於今天大會的報導。因為今 日來參與盛會的人大致上已經瞭解會議內容,所以這個報導按理來說應該是要寫給沒來參加的會員看,不過我作為一個「新進」會員,其實還是不免想寫點對工會的 一些觀察和感想,但另外一方面,也必須兼顧到要讓大家會「想要」看下去;所以在這篇報導中我打算分成兩個部分,一開始先稍微「簡單」介紹一下大會中比較重 要、和各位會員權益密切相關的提案和討論,這部分其實等會議記錄出來後大家可以再詳細去看,然後再提一些我對工會粗略的感觸和想法,希望這兩個部分是有所連結的。

會員大會在下午兩點左右正式開始,討論的重點除了工會過去這一年來所作的事情和收支情形、未來的方向和計畫,以及補選監事之外,這次的會員大會,焦點主要是 放在記錄片工會這個「組織」,對於紀錄片工作者的勞動權益可以產生什麼樣的意義;其中一個討論重點是「工會版定型化契約」的問題,也就是未來對於紀錄片工 作者和出資者(包括公部門、媒體、企業)在 進行簽約或協商時,應該如何訂出一套委製的標準和規則,來保障相關從業人員;但這套標準應如何擴及「非會員」,出資者可能仍然會以「你不要接,那我找別 人」的方式,因此這個契約的標準能否建立起來,或者是未來能否上溯至國家政策的層次,進一步把它建制化,是和每一個紀錄片工作者權益密切相關的課題,也是 未來工會要努力的方向和重點。

另一個需要被提及的,是會員對於工會的「參與」和「認知」情形。大會中有常務理事提到過去一年來甚少有會員反映自身問題,但這並不是大家都沒遇到問題,而是 認為自己去處理即可;但大家既然有心加入了這個團體,不應只是為了勞、健保,遇到任何問題時,其實都可以徵求工會的幫忙和協助。紀錄片工會存在的目的不只 是為了勞、健保,而是為了要保障記錄片工作者的權益,所以工會未來要如何運作、生存,其實是有賴於每個會員更積極地參與,不管是在財務上,例如工會如果開 設新的課程、活動,可能就需要會員自發性提供人力物力、師資等等,另外目前在工會會務的推動上,也有針對不同的任務進行分組(行政、教育、法務、企劃、文宣、資源組),也希望會員都能夠多多幫忙。

其實我在紀錄的過程中,發現到來參加的人雖然不多,但是都蠻熱心討論、提供自己意見的,可見得願意自發來參與的會員,對這個組織都有相當程度的期待和想法。 和紀錄片工會的接觸雖然並沒有很久,可是我一直覺得,紀錄片工會成立的性質跟其他的工會不一樣,它影響國家的方式,試圖去進行遊說、或倡議的價值,並不是 在原來台灣職業工會的模式中,有時候我反倒會覺得它更像是個社運團體,是一個民主化之後出現的公民組織(civil organization),只是選擇的是「工會」這個模式而已,而這個模式是相當有趣的。

過去在台灣,國家對於工會有很大的控制,再加上職業工會的成員大多屬於「無一定僱主」,所以職業工會常常淪為只是政府用來辦理勞、健保的「代辦所」,所有的 議價空間上事實上是不存在的,所以過去職業工會最大的特色是在勞動市場中沒有影響市場的行為,也沒有影響價格的可能性;但是從這次大會中工會試圖推動「工 會版定型化契約」可知,我們是試圖要影響市場裡勞資雙方之間的「價格」,試圖在勞動市場上創造出一種區隔(segmentation),先不管這個契約建立後能否立即被所有同業和出資者接受,但至少是從工會作為一個起點,慢慢地把這個理想推展出去。我也相信假如工會能繼續發展下去,有更多人參與,做更多的事,讓更多的人知道(不管是不是紀錄片工作者),對於相關工作者在自身勞動權益的保障,甚至對台灣未來的「國家-社會關係」上,一定都會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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