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展紀事】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國際競賽初選評審紀事

圖片 TIDF 提供


文/陳斌全


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TIDF),自 2014 年起,調整為影展與巡迴展交錯舉辦的型態之後(註1) ,筆者有幸連續兩屆受邀擔任國際競賽單元的初選委員,初選委員們在評審期間堪稱「驚人」的看片量——每位評審約需負責觀看 200 至 300 部的紀錄片,這些作品來自世界各國、題材包羅萬象,為了正確解讀每部作品所處之不同的時空地理與政治、經濟、歷史脈絡,所衍生出需要探究其背景知識的附帶工作,讓看片過程以「焚膏油以繼晷」,或說「焦頭爛額」都不足以形容。


2014 年與 2016 年兩屆影展的國際競賽參賽作品數量,根據 TIDF 的官方統計,2016 年的總報名作品數達 1700 件(國際競賽單元就達 1210 件),2014 年的總報名作品數則為 1500 件(國際競賽單元有 1100 多件),來自 117 個國家或地區。本屆報名作品數量有微幅成長,顯示 TIDF 在國際紀錄片工作者間的被肯定。然而,如何透過評審過程「慧眼識英雄」,適切的將優秀作品給予被看見的機會,便是我們這些忝為「伯樂」的初選委員們,競競業業的重責大任。事實上,能進入國際競賽的作品,絕大多數皆已在相當的水平之上,如何能夠吹毛求疵的萬中選一,對初選委員而言絕對是極大的耐力與智性思考上的考驗。本篇文章將針對幾個筆者在評選過程中,思索到的問題,併同連續兩屆參與 TIDF 的觀察,與讀者分享。


紀錄片評審的兩難:形式美學 VS. 議題重量


筆者從事電影教育與研究的過程中,受邀擔任紀錄片影展或競賽評審的經驗不在少數,在作品評選的過程中,關於紀錄片的「內容」與「形式」兩者間的權衡考量,時常成為在評審會議上討論的焦點,背後代表的問題在於:紀錄片若成為競賽,其評選的標準應該是什麼?並且,以「真實(actuality)」為素材(material),或說其本質(essential)的紀錄片是能夠被評審的嗎?


從 1930 年代英國的紀錄片運動之父約翰・格里遜(John Grierson)提出「對真實的創造性處理」(Cinema Quarterly,1933),到紀錄片學者布萊恩・溫斯頓(Brian Winston)晚近提出的紀錄片其實處理的是(對於真實的)「證據(evidence)和見證(witness)」(2008),紀錄片的素材基植於「真實」,如此的概念,大概是廣泛被接受的說法,也是紀錄片和劇情電影在日趨模糊界線之際,最後可被辨認的成份判斷之標準。然而,當這樣的概念成為紀錄片的本質,當不同的紀錄片作品,被並陳且相互比較時,則影片題材的本身,亦即是來自真實素材的影片「內容」,是否也成為必需被評比的項目,變成一項兩難。舉例而言,一部以第一人稱位置觀看中東戰亂現場的紀錄片,和一部紀錄個人生命獨白的第一人稱式紀錄片,其題材同樣源於真實,於在評審的天平上時,則孰輕孰重。若從紀錄片做為電影的類型之一的概念來切入,則紀錄片也是以影像做為形式,因此,形式本身如何在美學觀點上展現創作者的影像創作技巧和思考(因為牽涉影像作者的人為「創作」),是否應該純然是影像創作做為「競賽」項目時,優先被考慮的重點。然而,當題材的拍攝現場條件高度受限,而「記錄當下」成為紀錄片工作者在現場能達成的最低限度目標時,致使素材本身礙難再有其他影像美學層次的創意發揮時,則影像題材的拍攝與素材取得困難度,似乎又應該被優先考慮,藉以彰顯紀錄片工作者對於紀錄片重要傳統之一:社會介入(social engagment)意義的貢獻。


《基輔/莫斯科》(Keiv / Moscow Part 1 & 2,2015)/圖片 TIDF 提供


本屆(2016)國際競賽單元入圍作品《行過天堂之火》Those Who Feel the Fire Burning,2014)探討當代難民議題,即以堪稱「詩意」且實驗的形式手法,呈現極具政治重量的議題。探討當代難民議題的紀錄片作品,數量粗估是國際競賽參賽作品中前三名,然而,《行過天堂之火》的影片形式,毫無疑問是本片第一時間擄獲初選委員們目光,從眾多類似題材影片中脫穎而出的主要原因。若說實驗影像的形式先行,能夠讓紀錄片在競賽中佔有優勢,則上一屆國際組的入圍作品《-1287》(2014),或是本屆的入圍作品《基輔/莫斯科》Keiv / Moscow Part 1 & 2,2015)、《新聞不死》Checks and Balance,2015),則又不純然以影像美學形式取勝,其形式甚至偏向傳統,甚至有些作品在製作細節上些許粗糙,然而,其影片內容則毫無疑問地,具有力透影像背後,逼視真實生命的動人力量(如:《-1287》),或是影片議題的本身,能夠展現紀錄片工作者在事件現場的見證歷史高度(如:《基輔/莫斯科》),或是能對當代社會現象提出反思(如:《新聞不死》)。


在題材和形式兩個要件之間,進行紀錄片的評選,毋寧說是客觀上的困難,不如說更多的是初選委員的糾結。理解紀錄片不同於劇情電影在影像美學形式上的自由,但又不能太過視社會實踐目的為其包袱,以致於阻礙紀錄片做為影像創作之一環,所可能開展的未來性。如何不被傳統紀錄片的看法所縛,鼓勵影像的實驗創新,開拓紀錄片創作的想像,又不能忘卻紀錄片真實的本質,以及其有別於劇情電影的內在,讓重要議題藉由影像做為媒材被傳播,提醒社會大眾重視,常常是身為初選委員的兩難。


影展的性格:影展是為建立背後論述,還是推介影片本身?


影展的辦理,有其背後的政治性,與其政治性如何影響影展的選片口味,乃至於競賽取向,這大抵是當代影展研究(film festival research)的範疇中,常被關注的面向。前陣子揭曉的第 35 屆香港電影金像獎(HKFA),選出《十年》(2015)做為年度「最佳電影」,其涉及香港民主、人權、言論自由等的內容,引起香港社會廣泛的討論,也致使中國封殺香港電影金像獎的轉播與相關報導。而 2009 年高雄電影節,因為播出維吾爾人權運動人士熱比婭(Rebiya Kadeer)有關的紀錄片《愛的十個條件》(The Ten Conditions of Love,2009),而引起統獨爭議的新聞事件,連同該片稍早在澳洲墨爾本電影節放映時遭到中國的打壓,致使該片後續參展發生部份波折,亦顯示電影(紀錄片)從來不是件簡單的事。Graeme Turner認為電影研究已經朝向跨學門的發展,對於電影的理解與分析也應將其置放在電影做為社會實踐與大眾文化的再現形式此一脈絡底下,理解電影和社會的關聯性,不再視電影為一個封閉的文本;至於做為電影類型之一的紀錄片,與社會實踐意義的連結,則更是與生俱來根植在其基因裡。


影展做為展示電影作品的現代形式,其「展示」的目的,是如同產品型錄一般的介紹電影作品的本體,亦或是透過選擇取捨的結果,透過片單展現策展人(或團隊)所欲傳遞的理念?如:在臺灣,已可看見某些以特定概念為名的影展(社會公義、綠色、南方),即為呼應其所欲塑造的論述主體:正義、生態環保、(相對的)邊陲,等。傳統影展概念中,影片的美學呈現或是作者,在這類影展中成為形塑概念的集體內容物,而影片本身的議題,則成為影展選片的考量,做為代替影展所欲建立論述發聲的展示安排。如何從眾多的報名參賽作品中,選擇合適代表 TIDF 觀點與品味的作品,但同時又能透過競賽開啟臺灣紀錄片觀眾和作者不同的視野,則是初選委員的另外一個糾結。


猶記得在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寄給初選委員的須知裡,提醒評審不需以影片的議題內容為評判的唯一導向,創作概念大膽且形式多元的作品,也是必需鼓勵的方向。這樣的揭示,回應前述紀錄片評選,在美學和議題間取捨的兩難,同時也為影展的品味觀點做出調性上的提示。設立於 1998 年的 TIDF,為當時開始風起雲湧,新一代的臺灣紀錄片創作風潮,提供開拓創作視野的養份。紀錄片觀影的管道,相較於劇情片,原本就屬相對小眾,透過 TIDF 的推介,觀眾得以接觸到國外紀錄片(特別是非主流商業性作品),對當時紀錄片工作者而言,此時期 TIDF 的影展功能或許較為傾向「推介影片的本身」,而非透過所推介的影片,或是影展單元主題策畫,乃至於競賽作品評選,建立影展對於紀錄片的觀點論述。


回頭觀看 TIDF 的發展歷史,由王派彰在 2002 年擔任策展人的 TIDF,卻可以看見微妙的影展策展方向的調整,以建立紀錄片「影像美學試驗」為論述方向的企圖。李道明在〈臺灣紀錄片的美學問題—寫在「紀錄片美學國際研討會」之前〉(2002)中指陳,當年臺灣紀錄片創作的發展遭遇美學上的瓶頸,此時期的臺灣紀錄片過於集中單一的影像形式。而與 2002 年 TIDF 同時舉辦的「紀錄片國際美學研討會」,與當年度引進實驗影像性格極強的部份片單相對照,即可視為對當時臺灣紀錄片「瓶頸」議題的反省,和提出可能的方向。從此之後,TIDF 以影展建立論述的性格,在歷屆影展間,隨著策展人的更迭,也擺盪在推介影片與以影展建立論述的企圖之間。


如 TIDF 般,尚稱有一定規模的影展,其實很難絕對的分析出其影展純粹目的,在於建立論述,亦或是推介影片;然而,若說這兩項目的是天平的兩端,多數時候,可能是兼容併蓄,或是偏向某一端,讓影展的性格更為鮮明,成為影展光譜中可被辨認的亮點。從 2014 年起,設置常設機構於國家電影中心(前國家電影資料館)的 TIDF,其性格由現任的策展團隊塑型為何,則有待廣大參與者的親自探究。


擔任紀錄片影展競賽的初選委員,向來不是件輕鬆的事。猶記得今年初在某次馬拉松式評審會議結束,大夥露出疲態,走出會議室時,我的同僚陳佳琦誠惶誠恐的說:「我們應該沒有漏掉(入圍)任何一部好片子吧?」,TIDF  策展人林木材回說:「每部片子都有它的命啊!」這或許是所有 TIDF 初選評審們,在經歷兩、三個月的看片過程「煎熬」後,交出一份經歷辨論與折衝的,自認為滿意或尚有遺珠缺撼的入圍片單後,內心都會響起的自我問答迴盪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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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在此之前名為「台灣國際紀錄片雙年展」。



Ruby Hsieh

Ruby HSIEH I Hsuan 謝以萱 is a curator, researcher and writer based in Taipei, Taiwan. https://hsiehih.com/ 長期從事影像書寫、推廣、策展工作。持續關注當代東南亞電影與文化產業,相關評論、採訪文章散見各藝文媒體。 Email ruby76111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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