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不美好的社會再更好一點──專訪楊力州導演(上)(訪問、整理/林木材,訪問協力、校稿/肥內)

林木材(以下簡稱木):你剛開始學習紀錄片到現在成為一個專業紀錄片工作者,在這個過程中紀錄片的意義對你來說有沒有不同或改變?

楊力州(以下簡稱楊):我在學校剛開始學紀錄片的時候真的不清楚紀錄片的意義。我在研二的時候還曾想放棄,理由是我不知道為什麼要繼續做下去。我身旁的人除了小倩(朱詩倩)之外,我爸媽是很緊張的,覺得我在高中教書教得好好的,為什麼要做這件事。我從大學就喜歡影像,可是我沒有真正影像的正式學習,只學過一些攝影技術,所以進南藝對我而言就是一個很好的地方與選擇。

開始拍攝之後,我對紀錄片的某些意義和想像變得非常複雜的,每個人告訴我的意義都似乎是成立的,反而離開學校後自己才比較認真的想這個問題。嗯……這個意義很模糊,如果還是要用名詞講出來,我會說是「改變」,紀錄片裡面的改變,或是紀錄片完成、紀錄片播放之後的改變,或者是對拍片、被拍的人的改變、或對環境的改變……等等,我很喜歡這個改變。我其實前段時間整理了過去大學拍的東西,找到了一卷錄影帶,就是一台攝影機對著人拍,請班上同學輪流對攝影機說自己未來要做什麼,有點像時空膠囊。現在看到我講的內容還很害羞,我那時候很喜歡李宗盛,我就說:「希望我以後能像李宗盛一樣,用影像改變這個世界。」我在大四畢業前居然會講這種話,可是老實說,那時候拍攝紀錄片在我生命中是沒有存在可能的。所以你問現在的我,我會覺得我還是和大學時的期待一樣希望這個世界有所「改變」。大學時我唯一印象比較深的紀錄片是《月亮的小孩》,這是我記憶中最深刻的。紀錄片的部分只有這個,其他都跟紀錄片無關,反而跟劇情片和藝術表現有關。但總之從大學以來我一直喜歡「改變」這個意義。

木:你意識到「改變」是紀錄片裡很重要的意義的時期是什麼時候?

楊:那是離開學校之後的事了,我抓不準是哪一年。南藝的作品露出大多是在校園或影展上,後來拍完《我愛080》就畢業了,然後和公共電視合作,開始跟觀眾有所對話,才開始意識到紀錄片的「改變」力量是存在著。但當時的「改變」力量我個人覺得還是非常小眾,就是紀錄片愛好者或是拍片創作者,一種相濡以沫,覺得紀錄片是有影響力、可以改變世界、但是方法仍不知道如何應用,總覺得我只要去拍出一個有力量的作品就可以了。這幾年則是因為做商業性的映演,接觸到的人是一般觀眾,往往他們給你的回應是很直接的。比如說以老人議題來說,觀眾會直接回應,喔…..原來失智症是這麼一回事啊,原來也可以這樣看待事情,原來我好像可以對自己的長輩做一點什麼事吧,那個「改變」是從觀眾的角度看到的,是更寬且更廣泛的。

木:剛剛提到畢業之後你也開始和一些團體合作,然後也有過渡期,但這幾年,相較之下你算是知名度比較高的紀錄片導演,跟商業團體的合作較密切,能否談談這當中的轉折。

楊:聽到題目後我在想,我有跟很多商業團體合作嗎?(笑)回憶一下好了,離開學校之後,我和公視合作,大概有三、四部紀錄片,最後一部是《新宿驛東口以東》,結束之後我就沒有再跟「紀錄觀點」合作了。在那之前也有電影公司找我,就是電影《雙瞳》的紀錄片《過境》,2004到2005年我沒有拍紀錄片,都是接一些案子。到2006年我和NIKE合作,拍廣告式的商業短片,拍完之後決定發展成長片《奇蹟的夏天》,但長片部分找的是山水電影公司支持。比較明顯的商業媒體應該是「商業週刊」,他們找我拍《水蜜桃阿嬤》;2008年的《征服北極》也是一個基金會找我,基金會背後是一家商業公司,這兩個是比較明確的。接下來的《被遺忘的時光》是失智老人基金會,而《青春啦啦隊》是我們自己籌拍的;林海音的《兩地》則是由出版社出品。所以真正商業團體比較明確的,應該是《水》和《征》這兩部,不過可能因為其他影片我選擇做商業性映演,所以大家都誤以為是商業團體的合作。

這轉折或許和我的工作有關。我拍完《新宿》,影片發表之後,大概2004年我就沒有再拍紀錄片了。雖然不是因為沮喪但也沒有放棄紀錄片,那時候我已經成立「後場」這個工作室了,那段時間為了維生我選擇去做商業性質的影片,大概做了兩年,我記得決定要拍攝長片《奇蹟的夏天》的時候,是因為2006年拍完廣告短片,我才動了這樣的念頭。

你這個問題讓我想到,這幾年台灣有一些的委製作品,其實在之前還有一個模糊的階段,有點像《奇蹟的夏天》的例子。有一段時間,我被動地必須工作、生活、賺錢。當我接了一個案子,突然發現這當中是有故事的、讓我有拍片的動力、主題的思索等等,創作除了自己的原始發想之外,其實有一塊會是從這邊來的。

你記得電影的海報嗎?有個小孩子準備要踢球,他腳上穿的其實是愛迪達,紀錄片裡面還有PUMA,也有「NICE」,因為小朋友也買山寨版的NIKE,什麼牌子都有,有段時間這部紀錄片被誤解成NIKE投資的,其實完全不是,是山水電影公司。

木:你近幾年的作品中,有許多都是公益團體委託製作,可否談談你們合作的模式?什麼樣的案子你才會接?企劃和切入點通常如何產生?

楊:第一個是「議題」,我要強調的是,以我的例子而言,我覺得我沒辦法接觸到那麼多的故事,  我的確有我想要拍的,但是有時候別人告訴我的故事我也覺得很不錯,這時候我就會接受這個議題,最好的例子就是《被遺忘的時光》。這兩、三年來,類似的委託製作案跑來辦公室敲門的很多。可是我們百分之九十都是拒絕的,第一是對議題沒有興趣,第二是要看對方的「放手」程度到哪裡,通常合約裡面我們會有一條「導演擁有這部片的剪接權」──這意味著一種完整的「詮釋」權力──,光是這一條就嚇走一堆人了,因為他們不能干涉作品的進行。但是失智老人基金會他們同意,雖然他們在拍片過程中還是會跑來說:「力州,宗教信仰對片中那個阿嬤是很重要的。」但是頂多如此,不會干涉太多,而我還是繼續堅持拍我想拍的,最後影片的樣子,他們都沒有任何意見。

我會想要拍《被遺忘的時光》是因為這群老人家失去的東西叫做「記憶」,攝影機在拍的是把記憶永遠保存下來,可是你拍的人記憶卻會一直一直消失,對我們而言,這裡面有哲學的思維,這種哲學的思維會深深地吸引我,是非常有魅力的,所以我就會願意進行這樣的計畫。雖然最後作品和剛剛談的記憶流失或哲學思維可能有點距離,可是這的確是一開始想拍攝的原因。

木:但是接案和自己真正想拍的東西,會不會有所衝突?心態上怎麼平衡?

楊:沒有。對於委製影片或自製影片我都非常付出。這並不是代理孕母這樣簡單的形容詞所能描述的,而是我對議題真的有興趣,所以付出的強度是沒有差別的。你知道委製通常還有時間上的壓力,以《被遺忘的時光》為例,可能一年就要做完,這種壓力會促使我投入的時間或思考都是更多的。我有個片子叫《青春》,到現在一直完成不了,就是因為一直被這些計畫插隊。

劉松頤:《被遺忘的時光》一開始就有想要上院線嗎?院線票房和委製單位的關係是什麼?

楊:一開始我和社工主任見面的時候,他們是想辦紀錄片徵件比賽,我就幫她規畫好了,但最後決定不做徵件,轉成拍片。後來要拍的時候,我去了養老院幾次,跟他們聊過,然後就簽約了。一開始他們有提出要上院線,在這之前我已經上映過兩部紀錄片《征服北極》和《奇蹟的夏天》,所以他們當然清楚我知道要怎麼進行這個環節。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一直跟他們說「再說吧」,我覺得才剛開始拍,談上映還稍早,到底最後會拍成怎樣也不知道。拍了一年之後,我覺得拍的很不順利,拍不下去了,也曾跟他們說不要上片了,直接做衛生教育宣導影片就好,他們也有動念,可是我自己又有點捨不得。

拍到第二年,我們問他們是否還有預算,他們就說真的沒有了。所以我們提的建議是:我們自己去申請輔導金。很幸運那年就拿到了,所以才有資金繼續拍。所以一開始雖然他們有念頭,但從製作成本、合約內容都沒有上映這部分的預算規劃,都只有製作費,像是轉拷貝、行銷費用都沒有在合約中,僅是維持最低限度「拍攝」而已。可是當第二年拿到輔導金,就不能不上片了,因為規定必須上,所以我才開始認真思考要上片了。而院線票房都捐給失智老人基金會作公益使用。

木:過去有人批評你走向委製案和商業映演是「和魔鬼交易」,這也有點弔詭,你的作品有些人會認為宣導意味濃厚,可是做為創作者,應該是想回到紀錄片本質去思考,不知道對你來說,宣導片如何與紀錄片作出區隔或平衡?

楊:老實說這個問題對我來說不存在。《被遺忘的時光》對我而言就不是宣導片,它就是紀錄片;我替電影資料館拍的《顯影》,對我來說就是宣導片,所以心裡的掙扎是完全不存在的。

以前我們在學校學紀錄片,南藝的老師還都是蠻左(派)的,我記得他們總會談到一些紀錄片的理想:「紀錄片是改造社會的工具」。剛剛你問到「意義」的問題,紀錄片是改造社會的工具曾經也是我在南藝時會認同的想法,但我所認知的「意義」比較複雜,別人告訴我,而我覺得有道理的事情就會接受。老實說我還蠻認同的。

但一路走下來,紀錄片在台灣從來就沒有真正成為改變這個社會的工具,紀錄片只是提出主張而已。外界總期待紀錄片創作者必須讓這個社會變得更好,這變成像是一種責任,這份責任有時候是觀眾給你的。這幾年這種觀眾比較少,早期《我愛080》(1999)那時候,有觀眾直接就會說你要去衝撞兵役制度等等,他們會期待你去解決這個問題。可是我覺得不是那麼容易,因為我們沒有能力,我們的能力是拍片,不是立即的解決問題。更扯的是,這種態度不只來自民間,連官方也這樣,比如說《奇蹟的夏天》推出的時候,某個縣政府的教育局找我去座談,我和林育賢坐在一起,談的是「體育教育政策之我見」之類的主題,這好離譜。不論是哪方面的期待,事實上紀錄片創作者都不可能去解決這些根深蒂固的問題。如果可以的話,我可以當體委會主委,顏蘭權可以當農委會主委,可是,就算當了也不見得會比較好。然而台灣社會卻真的越來越好,越來越漂亮美麗了,心靈的部分也是,而這些進步成就,不是來自紀錄片導演,更不是政府,而是……我個人認為是NGO(非政府組織)團體的活躍和成功。

我大概在《水蜜桃阿嬤》之後意識到這件事,改造社會的其實是NGO團體,也在那時候我思考,可不可能有一個新的形態被產出,就是當一個紀錄片導演想要拍他的影片,他會去想這個影片為誰所用?為NGO團體所用,所以才會讓《被遺忘的時光》發展出這個例子。其實幾個方式試下來之後,我覺得這個方式還算成功。委製案或商業映演不是和魔鬼做交易,起碼我很清楚,這個片子被NGO團體所用的時候,才會有更棒更有改變的力量。

木:這些在經歷「水蜜桃阿嬤」事件後,你的合作態度上有變化嗎?或者說,「水」事件有沒有帶來什麼改變?

楊:「傷害」當然是存在的,讓我有段時間有點退怯,讓我整理思緒去了北極,這裡順便講一下《征服北極》的例子。

一開始這不是一部紀錄片的計畫,而是遊戲橘子關懷基金會所參與的一個冒險比賽,因為需要活動側拍,我們就開了預算,他們也同意了,但預算不夠,所以我只能一個人去,我也想去,理由很簡單,就是因為《北方的南努克》(Nanook of the North),這個魅力是很強的。回來之後我覺得可能可以做成一部影片,所以這完全是意外的發展。影片的獲利一直都不是他們在意和期待的,所以他們就說要把票房都捐給公益。在那之前,投資《奇蹟的夏天》的山水電影公司也釋放百分之15來做公益使用,到了《征服北極》則是百分之百,這點我覺得非常重要,也非常開心。其實當時沒有那麼明確想到新的紀錄片合作模式,只是心裡覺得這樣蠻好的、蠻好的。

木:有人也談到,這當中會不會有「置入性行銷」的問題,譬如《被遺忘的時光》裡,你拍到了「基金會的門牌」?又放了Ella的鏡頭在片尾,可否談談你把這些加進去的原因?

楊:天啊,因為他們住在養老院裡,我必須交代這個建築物,所以我必須說明故事發生的地點,我真的覺得那沒有什麼,就像我們會標明一個字幕說這是養老院,是一樣的意思,所以我沒有覺得這是置入性行銷,如果是從所謂「置入性行銷」的商業邏輯來看的話,《被遺忘的時光》是一個非常失敗的案例。如果說這部紀錄片是部廣告片,那麼目的應該是要招收更多的病患,或是讓形象更好。這所養護中心只有兩層樓,一層只能收三十位,所以總共只能收六十位。我們進去拍的時候,就有一百多個人在排隊候補,養護中心已經沒辦法去解決收容的問題。如果說這是部大型廣告片,那他們應該在開拍的時候趕快去找一塊地,趕快蓋一棟養護中心,然後在紀錄片播出之後開始招收,這才對嘛!事實上又不是這樣。

Ella是另外一件事情。拍片初期,我除了拍養護中心之外,也想拍居家病患,因為養護中心都是中重症。你們有看過日本片《明日的記憶》(明日の記憶)嗎?裡面的角色是輕度失智症,我在拍的過程中很挫折,是因為中重症的記憶是非常斷裂的,所以我想要拍輕度,但輕度不會住進來,只是居家,所以我請基金會幫我找,後來找了兩、三個,有兩位我們有追蹤,但一陣子之後,他們都不想被拍了。不想被拍的理由很多,也許拍到後來他們知道這部片會上院線,他們就開始拒絕了,因為台灣社會普遍覺得這種病是羞愧的,不想讓人家知道。所以很快的,這條路走不通,我也放棄了。



但消息已經出去了,我還是繼續拍這個機構。拍完了,在初剪的時候,我接到一位朋友的電話,跟我說他幫我找到了,我還跟他說「你會不會找得太慢了?」但他希望安排見面,說搞不好會有意外的驚喜。我記得那天是在一個辦公大樓,我就帶小倩和製片一起去,一去就看到Ella。簡單聊了一下,她就講了她奶奶的事情。那天沒有說拍或不拍,我回去之後開始天人交戰。因為她和這部影片前面的部分結構是無關連的,可是另一個天人交戰是我剛說的,我希望影片能為NGO團體所用,就是想到她的進來可不可能讓影片有更大的影響力,這兩種選擇我都非常明白。

我記得定剪完了,調光都調好了,在杜篤之那裡成音到第六本時,我還是決定留下來這段。留下來的原因還是剛剛提到的「為NGO所用」而產生最大的影響力及效果。初剪的時候還沒有Ella,影片的行銷會議也開過許多次,電影公司跟我說,這部片只有中壯年觀眾會想看。我想我可能企圖太大了,我會希望年輕人看這個台灣老化及失能的議題。

--

攝影/劉松頤

張貼留言

較新的 較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