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影片】《Goodnight & Goodbye》:招魂或者驅魔


《Goodnight & Goodbye》(2018)/圖片 TIDF 提供


文/陳平浩

吳耀東 20 年前學生時代的紀錄片《在高速公路上游泳》(1999)獲得日本山形影展的肯定,一鳴驚人:初學紀錄片不久的吳耀東,把攝影機的鏡頭對準了一位熟識的、關係緊密的學弟Tom──他 17 歲時被暗戀的男同學性侵;如今是一位男同志(應該不曾公開出櫃),愛滋病帶原者(恐怕更少友人知情),身體薄弱多病痛 (Tom對著鏡頭自嘲:從頭到腳、從內到外都有病),幾次進出精神科。


20 年之後,吳耀東再次持起攝影機,迢迢回訪乖隔多年、如今落魄潦倒、一人獨居小鎮的Tom,辜國瑭。南下途中,吳耀東對同行者攝影師何經泰自我解嘲:這算是一趟「自我追尋」也是「探詢紀錄片本質」的旅程吧。然而,Tom 開了門、忽然 (或愕然或欣然)被迫面對昔日老友與一具已然正在拍攝的機器,一邊飲酒醉倒、一邊沉默或呢喃。次日,吳卻發現辜國瑭一夕溘逝,死於眠床上。吳耀東在紀錄片結尾自暴自棄地自責:「自我追尋?探詢紀錄片本質?我只是他媽的自私的想拍自己的片而已。」


透過攝影機的介入,拍攝者與被拍攝者之間的愛憎情仇、情感勒索、彼此依賴、勾心鬥角、爾虞我詐,讓這二部影片勢必成為台灣紀錄片史的經典──在紀錄片倫理上問題重重的經典。


Tom 與辜國瑭;對立的形式


原本想像這部 20 年之後的《Goodnight & Goodbye》會是倆人隔桌對坐,徹夜不眠進行一場唇槍舌劍的交鋒對峙,藉以理清從《在高速公路上游泳》迄今的情感糾葛──然而,這部新作裡的「對決」,最終竟是完全不以「對話語言」的形式呈現,而是以乍看平凡實則激烈的「影音檔案」形式。


相反於《在高速公路上游泳》或激昂高亢的滔滔不絕、或沉鬱低抑的喃喃 murmur,二十年後《Goodnight & Goodbye》裡的辜國瑭,幾乎只有一片空白的沉默,夾雜寥寥幾句權充回應(若非敷衍)吳耀東的、難以理解的低語。──正如他在兩部片裡的兩個名字,Tom 與辜國瑭,判若二人。臨末,吳趁辜醉倒時,(終於)開口道歉了,但後者卻在幾個小時之後驟逝。


造訪當夜,辜國瑭入鏡的時間極短,幾乎是一個「不在場的被攝者」。因而,《Goodnight & Goodbye》不得不多半是當年《在高速公路上游泳》被捨棄的畫面,(猝死事件之後的)故舊友人訪談,泛黃老照片(包括了與吳相遇之前辜的昔日形影),辜的手寫便條書信、筆記本的塗鴉剳記、手繪素描草圖。


這讓時差 20 年的兩部紀錄片,音畫形式上呈現了尖銳對立: 《在高速公路上游泳》直接捕捉Tom的臉孔、話語、動作,《Goodnight & Goodbye》則記錄辜國瑭身後遺留下來的痕跡。亦即,二者呈現為「目擊/見證」(witness)對峙於「檔案」(archive)。這兩種紀錄片形式也進一步指向二種衝突(若非對立的話)的再現形式:「活動影音」vs.「靜照/攝影」與「文件/書寫」。


這樣的迥異形式,來自主角辜國瑭的在場(present)與缺席(absent)──吳耀東不得不採取不同的紀錄片形式。然而,以死亡事件為界線,此一選擇因而無法不牽涉紀錄片倫理的問題。


猝逝事件之後,新片裡「辜的再現」,在辜「永遠缺席」之下,既「無法」由辜自己來選擇,也「不可能」獲得辜的同意。這「無法」與「不可能」,是否取消了紀錄片倫理的問題呢?若攝影機倫理的核心在於「傷害」,那麼,當被攝者不在場,或者,當被攝者不可能(再)受到傷害(因為已然死去),這紀錄片就沒有倫理問題了嗎?無法對它追問倫理問題了嗎?倘若,無論是辜「選擇緘默」或「被迫消音」,抑或相反地其實是「被迫說話」(由於紀錄片「必須」被製作出來),不管哪種情況,倘若其中無法迴避恆久存在著的傷害,那麼吳是否可以說「我也曾經被辜傷害,現在終於打平了(終於對等了)」?或者,倫理上應該恰好相反,這「無法」與「不可能」理應就讓這部新片隨著辜的死去而中途腰斬夭折,它注定不可能也不應該誕生──吳其實可以選擇不完成這部紀錄片。


不過,也許可以全部恰恰相反:辜國瑭可能「始終在場」,甚至「無所不在」──就像鬼魂。那些被吳(而非辜自己)所選取編輯的照片或書寫的檔案,以及這部吳無論如何(在辜已然不在的情況下)想方設法拍完的(以辜為主題的)紀錄片,彷彿被一動力所驅迫(歉疚、責任、或復仇的欲力?),彷彿是強迫症發作的一場招魂,並且是殫竭心力但注定徒勞的招魂──試圖在被攝者永遠不再在場的空缺裡,被那「尖銳在場的不在場者」所命令、所催逼,吳被迫填補與彌補那個空缺,以那些剛好反證了辜之不在場的圖文檔案,讓辜回魂──羅蘭・巴特說「每張照片皆是遺照」;德希達說「文字書寫誕生於說話者的死去」。吳的這些「代言」或「再現」(把缺席者帶回來),難道不可能是辜曲折的言語以及隱密的再臨嗎?正如魂靈透過附乩者回返、對世人說話,辜國瑭以他的缺席對我們說:「與 20 年前不同,如今我再也無法說話了、我被噤聲消音了,我無法告訴你們這些年我發生了甚麼、我為什麼變成這樣…」。此時,紀錄片記錄下來的,乃是「記錄的不可能」;紀錄片所再現的真實,乃是「真實的不可再現」。


然而,招魂恐怕同時也是驅魔──喚回是為了驅逐、再現來自於排除。悼亡正是一種「fort-da」的儀式。


訪談吳耀東;曖昧的倫理


紀錄片內部的影音與外部的文件,一如紀錄片與它所記錄的現實世界,自始就無法切割;二者的界線,始終是多孔洞的,甚至界線內外向來彼此流動滲透、互相框劃證成。時至今日,簡單指責或質疑一部紀錄片「消費被拍攝者」,其實和宣稱一部紀錄片「只是」或「就是」「客觀記錄真實」一樣,必然淪為過度粗糙和縮減簡化,無能說清箇中複雜、矛盾、與曖昧。


正因如此,吳耀東這兩部紀錄片最終無法與他身為導演的自述與訪談,割離開來、分別對待。


吳耀東針對此二爭議作品的訪談(註1),充滿了「自圓其說」與「自我辯護」,但它們卻也混合了「自嘲」或「自我詛咒」甚至「自我厭棄」。不乏言之鑿鑿、江湖氣口、現實主義式的,砍進「紀錄片本質」的露骨見血的金句;也有躊躇踉蹌、口吃結巴、閃躲不及而負氣輸贏(「啊我就是這樣不然你要怎樣」)的遁辭或狠話。甚至策略地、賭氣地、以退為進地、或不知究竟是機巧還是笨拙地,吳有時乾脆搶先承認自己就是「真小人」(實則更像是戴上了一副「小人面具」),好讓質疑者或批評者忽然顯得好像真的都是「偽君子」…。


這些訪談,令人感覺熟悉、似曾相識:啊,吳耀東在這些訪談裡的困境,難道不是恰好正像《在高速公路上游泳》裡,辜國瑭在吳耀東的鏡頭逼近時,或退或進、斡旋折衝的話語攻防嗎?面對那些或質疑或鄙夷、或懷柔套話或咄咄逼人的訪談者,吳似乎一次一次回到 20 年前,既像是位置交換而成為被攝影機對準的辜,同時也弔詭地像是回到原位再次面對辜、再度成為那個當年遭遇被攝者反過來挑釁或捉弄的年輕紀錄片新手。


這個疊影或複眼一般的曖昧位置,要求我們必須重新檢視我們熟習而熟練的紀錄片倫理論述,也必需小心警戒吳耀東就其紀錄片倫理爭議所給予的言說。


比如,吳不只一次在訪談裡說,《在高速公路上游泳》裡,吳所執掌的攝影機非但無法「鎮住」辜,反倒是辜不時透過或利用鏡頭反過來攻擊他──確實,畫面上的辜與畫外音的吳,見證了二人的緊繃角力,而持攝影機的人時常敗居下風。「攝影機的暴力」在這個意義上彷彿被逆轉了施行的方向;然而,追根究柢,攝影機暴力的最致命處,並非作用在「拍攝者─被攝者」的方向軸線上、從一方對另一方鎮壓,而恐怕是:攝影機本身即是暴力的;從而,紀錄片的暴力就在於「記錄」。


面對「消費被攝者」或「利用被攝者」(的奇觀)(來獲得影展大獎而累積文化資本)的粗糙與粗暴的詰問,吳回到紀錄片的開端、即《在高速公路上游泳》的緣起,加以回應:「他是自願被拍攝的」、「起初我毫無頭緒不知要拍什麼,他知道了以後叫我去拍他」。不只如此,「我一直被他牽著鼻子走、好幾次根本被他耍得團團轉。」──綜觀《在高速公路上游泳》,辜在鏡頭前確實充滿了(反)掌控慾。同時,他也充滿表演欲,攝影機一運轉,便啟動了他戲劇化的躁動,也啟動了「透過虛構反而讓意外的或內在的真實得以可見化」的紀錄片可能性──而這意外的或內在的真實,是否可能是:乍看樂於入鏡,但其實辜無法承受攝影機及其再現呢?


20 年後《Goodnight & Goodbye》裡辜的猝逝,也是「結束的開始」──如前所述,死亡沒讓這部片軋然停止;死亡甚至是它之所以誕生以至完成的動力,片名「Goodnight & Goodbye」甚至就是來自並且指涉片中的死亡事件,而且它還回頭扣連了《在高速公路上游泳》,它是當年辜捉弄了吳之後,在賓館門口臨別之際所說的一句話。吳對猝逝事件的詮釋是,辜「拒絕」甚至「嘲弄」了他遲來的致歉,吳懷疑,辜一如二十年前的Tom那樣,再度耍了他或擺了他一道,只是這回的惡戲形式是「死亡」。然而,反過來說,而且如前所述我們被迫必須記得反過來說:這難道不可能是,再也無力「拒絕」或「嘲弄」的辜,對於「被(迫)再現」的最終的虛弱抵抗、同時也是最強烈的最後抵抗?


「攝影機是不祥的它將帶來魔咒帶走你的靈魂…」──這句話來自吳耀東早於拍攝辜國瑭之前的搖滾樂隊紀錄片《瑞明樂隊》(1997)。「攝影機的詛咒」,這讓我們很容易沿著紀錄片倫理的論述,認定它是指向「攝影機介入對於被拍攝者的暴力」;確實,緊接著那句引言之後的是「…半年前戴崇源這麼對我說」,戴崇源是瑞明樂隊成員之一;瑞明樂隊是一個短命的樂團,在吳拍完紀錄片不久就解散了。然而,吳耀東在訪談裡不只一次反向使用「攝影機的詛咒」這個詞彙:「持攝影機的人才是被詛咒的」,吳再次自我厭棄地說,「因為拍紀錄片從別人的生命中拿走一些東西來成就自己」。吳並沒有顛倒是非、強詞奪理:證諸他日後的創作生涯,確實不無坎坷與挫敗。


現實裡的觀眾可能指責「攝影機殺人」。這是錯誤的指控,在現實的層次上,攝影機並不會殺人──但在隱喻的層次上,攝影機確實會殺人。


紀錄片教予我們的第一課與最後一課


縱使不提「攝影機殺人」如此聳動的語彙,「紀錄片倫理」或「攝影機暴力」,早已是紀錄片新手或初持攝影機的人,在喊出開麥啦或撳下拍攝鈕之前,便已然聽聞、熟悉、甚或屢經耳提面命的,第一堂課。


它牽涉了紀錄片的知識論與本體論:紀錄片的本質,再現的運作、框取的前提或條件乃是排除、洞見必須以盲點作為代價……。因此,隨之也必然牽涉了紀錄片的倫理論與主體論:拍攝者與被攝者之間的權力關係之外,「攝影機暴力」之外,還有鏡頭前方後方的主體客體關係──主體成立於與他者的關係(甚至主體根本是由他者所構成)。主體(拍攝者)以攝影機介入他者(被攝者);他者透過紀錄片的中介反而形構了自己的主體;拍攝者透過拍攝他者而回過頭來重構了自己。這些,恰好呼應了《Goodnight & Goodbye》開頭,吳耀東在南下公路上挖苦自己:這一趟是為了「追問紀錄片的本質」、為了「追尋自我」…。


因此,20 年時差的這兩部紀錄片,連同導演吳耀東的訪談(如前所述,二者不可分割),無論其中的倫理爭議是否獲得解決,無論你的好惡、贊同或反對、讚賞或批評,都必須一併留下來,留在台灣紀錄片史上,好讓提問或質問、白熱的爭論、燒腦的困惑,得以繼續發生。


20 年之後,吳耀東如他自述所言,學會安置腳架、學會上字幕、學會俐落剪接;然而,早在初學紀錄片時必然已知的紀錄片倫理與攝影機暴力,是否也已經一併「學會」了──也許,身而為人、身為持攝影機的人,永遠無法「學會」它們,只能「面對」它們:迎擊它們,或者,被它們擊垮,甚至粉身碎骨。


即使毫無惡意、即使充滿內省、即使高度警覺紀錄片倫理與攝影機暴力,「再現」這件事本身就已然、並且將仍然是暴力的。或許,這是紀錄片教予我們的第一課,也是最後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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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by Hsieh

Ruby HSIEH I Hsuan 謝以萱 is a curator, researcher and writer based in Taipei, Taiwan. https://hsiehih.com/ 長期從事影像書寫、推廣、策展工作。持續關注當代東南亞電影與文化產業,相關評論、採訪文章散見各藝文媒體。 Email ruby76111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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